商会公告
关于举办“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机遇、压力和措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30 16:06:22)

各会员单位:

 
    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新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些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主管关注重点。
    我商会与广东省轻工业协会、广东省照明协会等三家单位联合特请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林景青处长专题讲授“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机遇、压力和措施”并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在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以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体现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作用。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地点:广州美博城三楼会议室(广州市广园西路121号)
    三、主讲人:林景青(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四、培训费用:会务及资料费120元/人
    五、联系人(电话/传真):黄宝怡  020—86996618 / 8699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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